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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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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引导激励我校广大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感恩奉献,现决定举办我校2025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具有广州华商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一年以上学生;

(二)2024-2025学年秋季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三)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现象;

(五)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六)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七)进入往届“广州华商学院自强之星”决赛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二级学院初赛:4月11日—4月26日

校 级 决 赛 :5月7日—5月25日

四、组织单位

主 办:学生处

协 办:二级学院、校勤工助学服务社、荔湖剧社

承 办:学工办

五、活动方案(详见附页)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5年4月11日

 

上一条: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5年利息退还公告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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