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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实施办法》(华商校〔2026〕61号)《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学年优秀生、优秀干部、优秀毕业生综合测评评选办法》(华商校〔2026〕144号)《广州华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学生手册》2026版)相关规定,为规范完成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五育并举原则,现将本年度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要求

综合测评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把好质量关。各学院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及《综合测评评选办法》的规定,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举办本职范围内讲座、比赛、活动,并在“华商E家”的有关程序中提前创建加分项目,在活动结束后为参加活动的学生加分。学院自定义加分项目不得超过《学生手册》相应规定分数。

1.优秀生评选

(1)自评。学生本人在“华商E家”APP学生服务栏目中五育学分导出《综合测评登记表》,并填写《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附件1、2),在综合测评总结班会宣读。国际学院每个年级合为一个班进行评优。

(2)一级测评组(班级测评组),由辅导员及上任和现任班长、团支书及学生代表5—9人(单数)组成,在综合测评总结班会后,收集、核对、加减测评材料,根据《综合测评办法》得出本班同学的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向二级测评组提交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40%同学的资料(一级测评组所有成员要在综合测评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二级测评组(年级专业测评组),由年级主任或负责辅导员、(须保证)各班代表一名,对各班提交的资料按照《广州华商学院优秀生评选奖励办法》规定进行第二轮评定,按照不超过年级专业总人数的30%确定一二三等奖拟选人员名单,并在各班QQ群、微信群公示3天后,向学院领导提交公示结果及有关资料(二级测评组所有成员要在综合测评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4)学院领导审核各年级二级测评组提交的评定结果(材料及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以及各学生班QQ群、微信群公示3天后,公示无异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优秀生报送表提交学生处。(纸质版报送表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盖章)

(5)学生处在收到各学院提交的优秀生报送表后,组织综合测评小组抽查评选材料和名单,后将抽查情况和各学院报送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宣传栏等平台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各级学生组织应当按照《学生手册》最新版的规定,组织开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参评优干学生须在上学年组织考核中合格。经过个人申请、评议推荐、投票选举、征求意见等民主程序,评出初选名单。

(2)学院学生组织、各班级将拟获奖优干名单及材料,交由学院领导审核评定(材料及名单),评定结果与优秀生名单同时公示3天后, 将公示无异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优秀学生干部报送表提交学生处(纸质版报送表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盖章)。

(3)其他组织拟获奖优干名单及评选材料,由团委组织一、二级测 评组审核、公示后,统一提交学生处复核,与学院推荐的优干名单一起公示。

(4)学生处在收到各学院提交的优秀学生干部报送表后,组织综合测评小组抽查评选材料和名单后,将抽查情况和名单同优秀生报送名单一起在学生处网站、宣传栏等平台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

(二)评选范围

学籍在我校满一学年的学生。

(三)评选时间

1.各学院评审公示时间:原则上2026年9月18日前需完成学院公示,并于9月21日17:00前向学生处提交优秀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报送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处到各学院抽查评选资料时间:2026年10月16日前。学生处复核学院提交的报送表时间:2026年10月23日前。评优名单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前。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手册》的规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生一等奖,奖学金标准2000元;优秀生二等奖,奖学金标准1500元;优秀生三等奖,奖学金标准100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标准1000元。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

(一)评选范围

学籍在我校满一学年的学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见《学生手册》2026版,名额不超过学院老生班级总数的10%。

(三)评选程序

1.班级申请。班长提交申请书,并附上相应的成绩材料、奖惩材料、活动材料、证明材料等装入档案袋。

2.学院评审。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和组织评选,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以及各学生班QQ群公示3个工作日后,把公示无异议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名单提交到学生处(纸质版须学工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

3.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

(四)评选时间

1.学院评选与公示时间:10月9日前。

2.名单报送到学生处时间:10月16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处复核名单与公示时间:10月31日前。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25-202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该班活动经费2000元。

三、其他

各学院须及时处理学生投诉,并撰写工作总结,学生的评选资料各学院须按班装袋保存以备检查。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6年8月21日



初审:钟伟淳

复审:李芸芸

终审:马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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