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创先争优示范班”结项验收暨风采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度“创先争优示范班”的通知》(华商学工〔2026〕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检验示范班建设成效,集中展示班级建设成果与集体风貌,我校将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度立项“创先争优示范班”结项验收工作,同步组织完成示范班风采录手册编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5-2026学年度立项的“创先争优示范班”班级。
二、验收程序及时间
(一)班级层面。9月15日前,所有立项班级均须对照申报时提交的创先建设计划,结合本班学年实际建设情况,填写《创先争优示范班结项表》,完成学年总结,一并报送所在学院。经评审结项验收通过的班级,该份学年总结即作为班级风采录。
(二)学院层面。各学院对班级提交的《创先争优示范班结项表》、学年总结材料开展初审,严格核查材料完整性、5项结项指标完成情况。初审无误后,于9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
三、结项验收条件
结项班级须同时达到《通知》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党团学评优(校级及以上)人数增加5%以上;
2.学年学分绩点3.0及以上人数增加5%以上;
3.不及格门数降低50%以上,四类帮扶工作效果明显;
4.班集体公益活动2次,班集体文体活动2次;
5.同时符合《广州华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第一、二条规定(除前文有另行规定条目除外)。
四、学年总结(风采录)撰写规范
全部立项班级均要提交学年总结,验收通过班级直接使用该总结作为风采录,参与学校风采录汇编,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1.文档结构:包含班级情况简介、2025-2026学年班级建设情况、学年成果展示三大部分。
2.字体格式:标题采用微软雅黑三号字;正文采用微软雅黑四号字,实行文字和图片混排。
篇幅要求:内容控制在单页双面,即正反1页。
五、表彰奖励及成果运用
学生处将组织召开“创先争优示范班”评审会。经评审通过验收的班级,报学校办公会批准后,予以每班奖励1000元并颁发奖状。各学院要做好示范班典型经验推广、事迹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优秀班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校风学风建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相关班级按时完成材料撰写、初审及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地。
附件:1.创先争优示范班结项名单
2.创先争优示范班学年结项表
3.创先争优示范班学年总结(风采录)模板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6年9月3日
初审:钟伟淳
复审:李芸芸
终审:马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