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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普

华商学工〔2026〕61号 关于做好2027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医保参保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华商学工〔2026〕61号


关于做好2027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医保参保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及学校工作安排,广州校区202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宣传工作将于2026年10月正式启动。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规定

(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38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广州市低保对象等符合本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享受资助参保的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根据申请人救助身份类别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本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可在个人缴费并在校参保后,向学校所在街道(镇)申请资助参保零星报销。

二、待遇享受时间

新生: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后,秋季入学新生(此前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享受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老生: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后,连续参保的往届在校学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

广州市2027年参保收费标准及正式通知尚未下发,预计10月中旬公布。

四、待遇范围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具有财政补助高、待遇范围广、保障金额高、就医选择多等特点,包含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待遇、医疗救助保障等,详见附件4《致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

五、缴费流程

2027年学生医保费不再随学费统一扣缴。待广州市医保中心正式下发医保缴费标准后,学校将通过二级学院通知学生自行缴纳,缴费路径:登录“华商E家”-“学生服务”-“2027医保”。


六、停保操作

学生已在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参保的,须先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将原参保地医保停保后才能在广州市参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见附件3,停保流程如下:

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激活→(左上角)切换到“原参保地城市”→我要办事→(右侧)“查看更多”→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类型→情况一:自己停保。小程序无法操作的,自行联系原医保经办部门停保。请于10月20日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停保。

七、宣传动员

(一)各班级召开医保宣传主题班会,传达以上医保工作要求和政策,确保通知到位,每名学生签订《医保政策知情书》(见附件1),于10月23日前将知情书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处。

(二)做好非正常在校但仍保留学籍学生的通知工作。针对往年出现的问题,请各学院注意做好对因实习、休学、 休假、交流学习等原因非正常在校但仍保留学籍学生的通知工作,及时缴纳医保费,避免影响学生正常享受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对于不愿在本校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各学院要重点动员,解释政策:国家医保局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参保是为了让学生享有充分的医疗保障,广州医保待遇水平较高,且方便学生在校期间能及时就近就医。


八、不参保申请

学生要知晓因放弃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在此期间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学生及家庭承担。经过努力动员宣传动员但学生本人仍有强烈不在校参保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经过与家长协商及了解有关医保政策后,申请不在校:1、已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登记参加202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2、随父母参加2027年度公费医疗;3、已在2027年度享受其他非商业保险类的医疗保障待遇。

申请不在校参保学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收到学校通知后,将材料拍照上传至“华商E家”-“学生服务”-“2027医保”,纸质版交辅导员存档:

1.《不在校参保申明书》:写上不在校参保的具体原因,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证明材料:参加了2027年公费医疗或其它类型医保的证明材料。

九、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要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宣传海报、宣传单、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校参保的意义,增强学生参保意识,确保在校学生应保尽保、全员覆盖。同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参保情况台账,精准掌握学生参保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不漏一人。


附件:

1、《医保政策知情书》

2、《不在校参保申明书》

3、《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4、《致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

5、《学生医保十问十答》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6年9月29日














(此页无正文)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6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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